太仓人才网 [登录]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您是第 1884630586 位访者(今天第 299354 位访问者)  目前在线 398版本更新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太仓人才网
在太仓找工作就上阳光太仓人才网
本站获“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 太仓十大网站; 太仓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 太仓找工作;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企业:19920 职位:151051 简历:348150 | 实时动态: 今天 08:29:58:企业会员 太仓市多美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了新职位 仓管[1014574] 更多
当前位置: 全站信息>> 法律服务>> 法律知识>>正文

劳动法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内容的适度调整与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界限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2-09-01  阅读次数:  

  【裁决要旨】用人单位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是其自主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因金融危机等原因面临订单不足的情况下,在维持劳动者原有的工作性质、工资待遇、工作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临时指派劳动者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对员工工作内容的适度调整,不应视为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不予支持。

  【案情概要】赖某于2003年11月进入某电缆公司从事操作工,双方订有劳动合同,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2月16日至2010年2月15日。某电缆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培训,《员工手册》规定:“一年内累计两次书面警告,公司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合同”,以及“员工拒绝完成指派的工作,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示,公司将对其进行书面警告”。赖某已签收员工手册。2009年10月28日,某电缆公司向赖某下达《工作任务指派书》,明确在保持赖某工作关系隶属地不变的情况下于2009年10月29日将赖某安排至某电缆公司的分公司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生产辅助工作),赖某拒绝。2009年11月2日某电缆公司出具了《书面警告书》,以赖某“拒绝公司指派任务,不服从上级主管的指示”为由给予书面警告一次。2009年11月11日,某电缆公司再次以“公司订单不足,为减少公司原因对员工工资收入的影响”为由指派员工到某电缆公司分公司相应岗位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期间劳动关系仍然隶属于某电缆公司,赖某再次拒绝。2009年11月12日,某电缆公司以赖某不服从规章制度为由正式与赖某解除劳动合同。赖某申请仲裁,要求某电缆公司撤销书面警告书,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9600元。仲裁没有支持赖某的请求,赖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某电缆公司指派赖某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行为是对赖某工作内容的适度调整,不是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也不侵害赖某的合法权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判决驳回赖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适用】劳动关系中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作为市场活动主体,受市场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用人单位对生产经营进行相应的调整,势必会影响到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变动。如何衡量企业是否超越了依法享有的自主权的范围,关键在于看这种调整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而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或降低工资待遇等,则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工作调整时间较短,工资待遇、工作性质和隶属关系均不变,应当允许用人单位进行这样的适度调整,劳动者也应当接受并配合单位的合理安排,毕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只有用人单位能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良好地运行和发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充分的保障基础。


以上信息或来自于互联网,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管理人员! 阳光客服 1987127758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客服MM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QQ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4-26 08:3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