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疑问:单位有位女女员工,之前已经未婚生过一个小孩,但是没有登记据说是黑户,后来她领了结婚证,属于晚婚了。今年她又要生孩子了,可是她的准生证写的是允许生育第一胎。问题来了,如果按照晚婚晚育应该多给她一个月产假的,可是其他同事不服气了,她明明是二胎,不应该享受晚育假的。单位该怎么处理啊?律师解答:这个问题,因为涉及计划生育管理与劳动者管理的双重法律关系。是否黑户属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范畴,而产假属劳动法范畴,我们认为认定是否构成晚育还是应以实际生育次数认定,这也符合劳动法规定晚育假初衷。(以上信息来自阳光太仓人才网劳动法务群,阳光人才网企业高级会员可免费申请加入)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4-29 01:5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