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老板说我们公司一直在室内工作的,并且开了空调,保证常温,这样就不涉及到高温费了?是这样的吗?如果涉及的话,什么部门会管这种事,以前劳动局来询问这个,老板就对来访者说,我们开空调,并发放饮料,其实哪来的饮料。
答:您好,今年暂时没有有关高温费的文件,根据2011年《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是指,不符合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不含33℃)这一适用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享受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并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工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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