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收辅警2名,均为男性,从事110接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太仓籍户口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的人员公开招录。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先)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3、居住在市区,对太仓地形地貌熟悉。
4、年龄要求:20至30周岁。
5、会计算机文字输入,每分钟不低于40个字符。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以上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机关清退的辅警、保安;
(4)其他不宜进入辅警队伍的。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2011年11月23日。
2、报名地点:太仓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上海东路58号),联系电话:53583112-55229。联系人:张警官。
3、报名者须本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各证书均需交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填写《太仓市公安局招收辅警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二)初试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文化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三)体检
体检依照常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五)面试
面试由市太仓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组织实施。按初试、打字速度等成绩,按照1:2比例,取前四名进入面试。
(六)录用
政审合格后,录用面试成绩前两名。被录用人员须参加组织岗前培训,并实行三个月跟班实习试用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被录用人员享受现有公安局接警员的工资福利标准。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障金及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辅警制服。
四、纪律与监督
招录辅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太仓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