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119万元
太仓日报讯(记者 肖朋)劳动仲裁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上半年该院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73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119万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该院将继续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完善基层调解平台,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利益共享。同时,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51维权”手机软件,普及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畅通职工表达渠道,引导劳资矛盾在法治轨道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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