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李孝忠)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日前《关于加快转型发展、实施自主创新、推进千企升级的若干政策》出台。该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创新,鼓励企业上规模、争贡献、创品牌以及标准化升级,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方面,通过贴息形式,重点支持经技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设备及生产性信息化系统投资不低于600万元,安全、环保、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的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的技改项目。实施项目的企业须为民营企业或民资控股企业(外资占股低于25%)。贴息标准为项目生产设备、主要辅助设备、生产性信息化系统投资总额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对经市“千企升级行动”领导小组认定具有较大产出和贡献,以及带动效应强的传统产业重点技改升级项目,可以同样享受上述贴息奖励政策。
为鼓励新投资企业实施二期工程,加快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对此类项目按照技改项目贴息标准的1/3给予贴息奖励,单个项目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上述新投资企业二期工程是指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已经投产,且项目实施前一年入库税收已经超过100万元,但未达到发改委初始备案、核准的投资规模的,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设备及生产性信息化系统投资不低于600万元,安全、环保、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