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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太仓市户籍女职工办理生育险需提供哪些资料,以及办理的相关流程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2-06-10  阅读次数:  

问:公司给太仓市户籍女职工办理生育险需提供哪些资料,以及办理的相关流程,谢谢!

答:您好,享受生育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正常为生育职工参加生育保险,(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职工,生育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4)按照《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连续缴费的。(5)生育时已参加居民医疗并正常缴费的。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享受生育待遇。如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的生育女职工,单位凭结婚证、生育服务卡(或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填写生育待遇审批表,在生育的六个月以内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到人社局生育待遇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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