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市人民法院法官回复表示,误工费应为因误工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有工作单位的,误工费为因误工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即受伤前一年平均月工资×实际误工期限-误工期内的收入;如果无法提交上述证据,可按江苏省相同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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