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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经济普查入户摸底核查公告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3-09-16  阅读次数:  

  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太政发〔2013〕27号)精神,我市将从2013年9月20日至10月底对全市境内全部法人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摸底核查工作,明年一季度还将正式普查登记。本次摸底核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8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1-8月。
  摸底核查工作由各镇、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届时,普查人员将佩带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上门登记,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单位:准备好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下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3年1-8月的企业财务表及全年企业相关经营情况材料;
  2.机关、事业及社会团体单位:准备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2013年1-8月及全年的财务支出等相关材料;
  3.非法人单位:准备好《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2013年1-8月及全年收入支出情况材料;
  4.个体经营户:准备好《营业执照》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类普查对象在经济普查中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对您所提供的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普查人员将依法严格予以保密。
  全市各镇区监督电话:
  太  仓  53890986     53527347   

  城厢镇  53573078     沙溪镇  53226915

  浏河镇  53611352     浮桥镇(含港区)  53701335

  璜泾镇  53981162     双凤镇  53438921

  新  区  53595028     科教新城  53401910

  太仓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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