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徐盛兵)日前,我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吸引“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对“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类及以上学历,申请当年不超过35周岁,与本市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人员进行资助。
本市企业引进的“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类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当年度发布的《太仓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目录》规定的专业要求,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在太无自购住房的人员,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起,可享受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本人在太购买首套住房的,再可申请享受安家补贴,总额为本科5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兑付时扣除已享受的每月租房补贴部分后,分两年拨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本市现行最高限额的两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 “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类及以上毕业生,首次进入本市企业工作,从签订劳动合同起,三年内,经申报可享受政府就业津贴每月800元。 “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类及以上毕业生,首次进入本市“校企合作大学生见(实)习基地”单位,并在专业对口岗位上见(实)习的,从进入起,6个月内,享受政府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1000元。
我市还鼓励参加各类职业能力培训,可享受个人自付部分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学费补贴;优先推荐参加全日制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训期间给予每天25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