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 [登录] 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您是第 1908786013 位访者(今天第 19122 位访问者)  目前在线 102版本更新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太仓人才网
在太仓找工作就上阳光太仓人才网
本站获“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 太仓十大网站; 太仓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 太仓找工作;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企业:19970 职位:150806 简历:349404 | 实时动态: 今天 00:18:23:求职者[61033*] 应聘了 博纳环境设备(太仓)有限公司 的职位 订单文员[1017243] 更多
当前位置: 全站信息>> 政策法规>> 疑难解答>>正文

发生工伤,涉及到的伙食费,看护费,车旅费,是否在工伤报销范围之内?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2-06-23  阅读次数:  

问:发生工伤,已鉴定等级,涉及到的伙食费,看护费,车旅费,是否在工伤报销范围之内?

答:您好,在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1、从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是指工伤职工经苏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苏州大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门诊治疗原则上应在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的需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交通费及途中所需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交通费按实支付,食宿费用为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


以上信息或来自于互联网,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管理人员! 阳光客服 1987127758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客服MM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QQ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5-17 00:3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