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私自请假,如何处理?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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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疑问:有员工在家保胎,然后请事假2个月,但是按照公司制度要副总以上批准的,然后她没有被批准就没来上班,电话通知过来办理手续也不来,对于这样的怀孕女职工请问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你好,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和员工签收或已告知员工,是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以判定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2.规章制度是否有关于员工旷工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的具体规定;
3.如果规章制度符合上述情形,则可发函通知员工因其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要求其于确定日期来公司上班,并保留快递凭证;
4.如员工逾期仍未到岗上班,则可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说明:怀孕期间的员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员工存在过错的除外。供参考!
最后,注意保存快递凭证,并在文件内容上标明:催告上班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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