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0月24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6 投递简历:57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文件下载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3-04-27   阅读数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各预算单位以2022年底为时点计算可支付月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至24个月的预算单位,以省统一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预算单位,以省统一费率为基础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以省统一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预算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24个月但高于18个月(含)的,次月起以省统一费率为基础下调20%;预算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的,次月起停止下调费率,实施省统一费率。

三、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实,也要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制度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

四、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相关政策,不得自行出台降低缴费基数、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基金收入的政策。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要按规定开展降费率核算工作,并按月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报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4月24日

(来源:江苏税务)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