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关于调整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21] 10号pdf盖章件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和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5号)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1]6号),现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2020元/月提高到2280元/月;最低标准仍为1643 元/月。 二、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3-03-23 02: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