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太仓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太仓市公安局招录辅警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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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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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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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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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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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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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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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太仓户籍,有摩托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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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家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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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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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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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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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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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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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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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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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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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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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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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太仓户籍,退役军人优先,工作地:沪苏通铁路太仓站、太仓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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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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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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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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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太仓户籍,有摩托车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工作地:陆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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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骑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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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特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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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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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太仓户籍,身高175厘米及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退役军人及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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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厘米及以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身体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地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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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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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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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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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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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娄东街道五洲东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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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378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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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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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家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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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茜星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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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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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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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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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岳王大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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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379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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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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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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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沙溪镇长寿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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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22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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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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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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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浏河镇东港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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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238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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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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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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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太平北路1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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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376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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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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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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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陆渡街道郑和路飞沪路路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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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277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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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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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特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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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警务中心大楼5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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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9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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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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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驾驶员、退役军人另携带驾驶证、退役证复印件1份;②个人征信报告1份;③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五)聘用: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配发工作必需的统一制服及装备。
本简章由太仓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太仓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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