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11月5日达到退休年龄,公司为我办理了退休手续,我是否可以享受当月(即11月份)的退休待遇? 答:不能。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4-27 09:1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