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邢智丰)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鼓励本地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社会工作专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本地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今年,我市继续对报考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类专业并在本二及以上批次录取的太仓籍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给予4万元学习资助金。
为推进社会工作本土化,2015年,市民政部门出台《关于鼓励本地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暂行办法》,对报考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类专业并在本二及以上批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给予4万元学习资助金。每年5000元于暑期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于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学生毕业后由市民政局在全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推荐就业,从事社工服务不少于5年;对自主创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由市民政局资助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两年来共资助本地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16名。
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在收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录取通知书后,携带身份证、录取分数通知表,于8月15日前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核,按本市高考录取社会工作专业成绩取前15名,确认资助名单后,双方将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