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对以下路段增设禁令标志等交通设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自2017年6月15日起,对上述路段车辆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