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开始申报。
申报高技能领军人才条件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地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对获评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政策为:企业申报并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3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自认定后的下一年发放。补贴发放年限内,人才离职的,离职当年后的补贴停止拨付。
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纳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