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阚亚方)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201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17日。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此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申报对象为,参加太仓市201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且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17日。
申报条件包括:(1)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持有太仓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3)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4)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为残疾人职工按实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6)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一年以上(含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