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孝忠)即日起至2月24日,我市将开展2016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申报依据为《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实施自主创新、推进千企升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项目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区镇企管局或经发局、经发中心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区镇企管部门会同区镇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区镇政府(管委会)确认盖章后报市经信委。非区镇管理项目可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
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附表及要求,可在中国太仓门户网站-部门链接-经信委-“通知公告”专栏下载,企业申报材料需一式2份,以区镇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区镇企管部门会同区镇财政部门提供工业奖励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区镇政府(管委会)确认盖章。
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经信委、财政局具体负责。政策中原涉及向科技局申报的项目,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直接向科技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