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科教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江口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7号)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财政局
2016年7月7日
抄送:太仓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处、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太仓市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