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慢性病)项目办理范围和流程
办理范围
一类门诊特定项目: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药物治疗;
二类门诊特定项目:病情严重且达到医保规定临床指标的: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非化疗放疗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红斑狼疮、帕金森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硬皮病、骨髓纤维化或异常增生、特发性炎症性肌病;
门诊慢性病项目:病情严重且达到医保规定临床指标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器质性心脏病、短肠综合症、血友病、脑血管意外、风湿类疾病等。
办理流程
1.由我市一院、二院、三院(限精神病)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项目)审批表》(医务科盖章);
2.带社会保障卡和相关疾病一年内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门特(门慢)项目有效期为一年,请到期后按以上流程重新办理确认手续;
2.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待遇额度用完后才能享受门特二、门慢的相应额度。
3.已办理特二的恶性肿瘤患者门诊化疗、放疗费用现金垫付后到医保中心或乡镇结报站报销。
咨询电话:12333、53588995 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2016.4.1.
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表
(单位:元,百分值为政策范围内报销百分比)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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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特、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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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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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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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诊 统 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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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在4000元(恶性肿瘤对症治疗、再障6000、血友病6万)内,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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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不封顶
计入住院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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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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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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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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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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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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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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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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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性老年性白内障门诊手术3000元(晶体限800)全额报销
重症精神病4000元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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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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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2500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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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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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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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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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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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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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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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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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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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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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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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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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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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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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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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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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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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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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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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相应待遇后、自负部分2000报70%、优抚75%(孤老补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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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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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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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80%(优抚孤老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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