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05月15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12 投递简历:107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失业保险标准调整至1053元/月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9-26   阅读数量:    

 

  本报讯(记者 肖朋)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已由每人每月975元提高到1053元。这是自1999年以来,我市第13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物价上涨、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具体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975元/月提高到1053元/月,最高标准仍按1820元/月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目前,我市人社部门已对7月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进行补发处理,共涉及人员3552人,合计补发金额274397元。同时,对7月申报失业待遇并享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补发处理,共涉及人员32人,合计补发金额1564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