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发中心(企管局)、财政分局(所)、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根据《太仓市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太财规〔2013〕2号)的精神,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太仓市企业信息化改造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太仓市区内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前二年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违纪记录。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接近尾声,并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5、企业必须填写《2015年度太仓市市级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范围详见《太仓市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指导目录)(附件2)第一类“企业信息化类项目”里的“企业两化融合项目”。
6、2015年度已获得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材料,(1)申报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前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4)企业法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承诺书;统一用A4纸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上应加盖公章,一并递交企业所在地经发中心(企管局)。各企业所在地经发中心(企管局)负责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收齐后,会同当地财政分局(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会商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申报汇总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市经信委信息产业科邮箱。
2.项目申报表、填表说明、汇总表请到太仓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tceic.gov.cn/)公告栏内下载。
3.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申报、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确保项目初审、推荐的公正性和过程的规范化。
2.严把初审关。认真履行项目初审、推荐责任,严格审查项目内容。
联系人:太仓市经信委信息产业科龚永华
电话:53569079 QQ:605197231
太仓市财政局工贸科钱铮
电话:53539243 QQ:39096556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度太仓市市级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2.太仓市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指导目录).doc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