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今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和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28%下调到27%,其中企业部分由20%降至19%,个人不变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费比例不变。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费率调整为阶段性降低费率,有两年的实施期,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4月30日截止,其中我市5月和6月退还涉及企业9728家、总计1283万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近8000万元。据悉,受减负政策影响最大的是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初创型企业,企业运营成本将得到降低,从而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虽然降低了社保费率,但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并有一定积累,因此社保费率的下调,并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