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和道德败坏、影响社会治安等不良经历,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
三、招聘条件及人数
环境设计人员,男性1名。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2.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开发区常胜北路16号)电话:0512-53568826、5371597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照1张。
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报名材料,并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五、考试
1、采用综合考核测评。
2、综合考核测评:以面试为主,进行考评,最后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若报名人数多于5人,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4、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验证通过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按照应聘岗位与应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综合考核测评人员(人岗相适度评价未进入前5名的,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太仓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