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信息:企业用修图软件修改原产地证书
本报讯(记者 刘少树)昨日,太仓检验检疫局对一家涉嫌变造报检单证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这是该局查获的首例电子报检单证变造案件。
原来,某代理报检公司日前申报一批进口板材,审单中心初次查询时发现,该企业在无纸化系统内上传的原产地证书FOB价格有误,遂向企业提出质询,企业二次上传单证后,检验检疫部门比对发现原产地证书上的FOB价格消失。太仓港报检人员接到审单中心联络后,立即要求该企业提供全套正本单证,经仔细核对和现场确认,最终确定正本原产地证书包括FOB价格,企业第二次上传的图片文件经过了修图软件修改。该企业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在信用管理系统中对其进行信用扣分。
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太仓检验检疫局已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对企业的纸质原始单证进行定期随机抽查。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在此,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出口生产企业,应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宣贯,要求自身员工以法律为准绳、以规定为要求有效开展工作,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