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营业税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方案,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本次营改增后将全面取消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管,目前国税部门正在抓紧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信息核对工作。由于本次营改增户数多、时间紧,且关系到您5月1日后是否能正常领用、开具发票和办理其他涉税事宜。请您按照国税机关的通知,或主动与当地国税机关联系,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培训辅导工作,及时办理信息核对手续。
谢谢配合!
附:各地国税机关负责片区及联系电话:
一分局(城厢地区):53721884
二分局(沙溪地区):53211427
三分局(港区、浮桥地区):53705365
四分局(璜泾地区):53811519
五分局(新区、科教新城、双凤地区):53721916
六分局(浏河地区):53612004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