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瑜)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正在进行中。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由2015年人均800元提高至人均84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提高,仍为220元,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各提高20元。
为确保宣传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市社保中心印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要求各区镇、村劳动保障部门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同时,全市各个村、社区协理员电话通知参保者,并做好登记工作。按以往惯例,本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仍分步骤有序扣款,首先于2月25日对有养老金人员直接扣款,3月10日、3月15日等分时间段对银行签约对象定时扣款,3月16日后放开银行缴费,对未签约人员直接在银行柜面缴费。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新参保或变更人员,提供解释、协助办理等服务,同时发放政策业务宣传单,让参保者知晓操作流程,了解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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