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今年元旦开始,国家全面放开二孩,多省市已出台具体的鼓励政策,但江苏省的政策至今未出台。请问二孩延长产假的细则什么时候能出来?若今年在政策出台前已经生下二胎,还能补偿享受吗?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复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之后,江苏省立即组织开展省《条例》修订有关工作,争取尽早出台修正案。在省《条例》修正案尚未出台之前,有关产假问题,可按以下原则执行: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现行省《条例》规定延长30天产假;政策内二孩,参照一孩休产假;需经审批的、特殊情形的生育子女的产假,等省《条例》修正案出台之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市卫计委:53719244。(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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