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其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是2014年出生的,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但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在太仓落户。现在国家实施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想问一下能否落户。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第二个孩子,均属于合法生育;但迁入人口政策目前执行的是苏州市公安局公户发[2007]21号文件,其中关于户口准迁基本条件第三项规定: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不予受理。目前暂无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太仓日报)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4-19 18:3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