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表示,提取人及配偶在太仓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需租住住房,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不超过当地正常租赁价格的情况下,可提额度为月租金乘以支付月份数。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额不足以支付应付租金的,可提取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本地户籍职工提供无房证明,外地户籍职工提供对应租住地址的《居住证》,如涉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在租赁期内,一年可分两次提。(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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