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强化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养,为全市争当“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做出积极贡献,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5年11月举办“第二届苏州技能英才周”,期间将举行第二届“苏州技能状元”大赛,技能人才大显身手的好时机来啦!
一、活动时间
定于2015年11月27日—30日。
二、举办地点
主会场设在苏州技师学院;技能大赛总决赛各职业(工种)具体承办单位作为分会场。
三、举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苏州市各相关部门承办。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组别
大赛设立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2个组别。
1、企业职工组竞赛职业(工种)分别是:
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双人)、焊接、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装置、智能楼宇、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食品检验工、网络安全管理师、农机修理工。
2、学生组竞赛项目从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中选取,分别是:数控车项目、数控铣项目、电气装置项目、电子技术项目、机电一体化项目(双人)、焊接项目、信息网络布线项目、汽车检测与维修。
(二)参赛对象
1、企业职工组
凡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要求在江苏省内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年以上,目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工作并在苏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生组
在校的技工院校、高职、高专、中专和高等院校学生(年龄要求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赛的标准和命题
企业职工组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学生组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范要求命题。企业职工组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学生组只进行操作技能比赛。
(四)组织方式
第二届“苏州技能状元”大赛实行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人社局会同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制定具体比赛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1、企业职工组以单位集中或个人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名,并由当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选拔推荐,各市(区)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拔出企业职工组各职业(工种)3名(组)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市总决赛。
2、学生组竞赛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做好院校学生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选拔参赛等具体工作。
五、大赛奖励办法(非常重要)
大赛各职业(工种)、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按照省第三届技能状元大赛的相关要求推荐市总决赛的优胜人员参加第三届省技能状元大赛总决赛。
(一)企业职工组
1、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
(1)由市政府授予“苏州技能状元”荣誉称号,
(2)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
(3)入评“姑苏高技能突出人才”,
(4)奖励5万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2、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二等奖的选手,
(1)由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授予“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苏州技能大奖”荣誉称号,
(2)入评“姑苏高技能重点人才”,
(3)奖励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三等奖的选手,
(1)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分别授予“苏州技术能手”、“金牌员工”荣誉称号,
(2)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4、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一、二等奖选手,推荐省人社部门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对无技师职业资格的职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5、对获得全市决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6、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在职女性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7、参加全市总决赛未获一、二等奖的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操作技能均合格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二)学生组
1、对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奖励1万元、0.6万元和0.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2、参加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的选手,操作技能合格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三)团体奖
对在全市决赛中获得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市政府授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荣誉奖牌,其中获得企业职工组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学生组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各市区、选送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加全市总决赛的选手给予一定奖励。
六、报名联系方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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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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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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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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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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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24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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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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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23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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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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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24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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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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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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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63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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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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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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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27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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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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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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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357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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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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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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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75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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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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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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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395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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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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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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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6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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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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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253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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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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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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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851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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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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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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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0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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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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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与职业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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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5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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