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按照新区国有企业经营实际需求,在本市范围内选拔太仓东洋投资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一名。
一、选拔范围:太仓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胜任新区国有企业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经济、金融、财政、会计、审计等经济类专业毕业。如具有中级会计、经济类等相关及以上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可择优录取。
3、具有太仓市户籍,年龄在30—45周岁男性。
4、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企业投融资等资本运作和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企业投融资及基本建设的相关程序和手续,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正股职(或相当于正股职)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或副股职岗位(或相当于副股职)任职5年及以上、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或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在其他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人员;
5、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管理领导经验;
6、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执行及团队管理能力;
7、有新区整体大局观,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现代企业管理领导经验者或具有从事投融资、会计业务、审计业务经验丰富者优先。
三、薪酬:年薪不低于20万(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8月7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开发区常胜北路16号)电话:0512-53568826、5371597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照三张。
报名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报名材料,并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五、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体检、考察后,办理录用手续。
1、面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5人的,采取一轮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合格,择优录用;如面试人数超过5人的,则采取二轮面试的办法即:第一轮由面试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前五名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合格,择优录用。
2、录用:录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新区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简章由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新区人社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