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上限的单位,可上调至12%。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7700元,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7700元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5元的,原则上按2025元计算。
缴存基数调整已从7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共两个月时间。7月至办理调整手续当月之间少缴的部分,单位在调整时一次性补缴。对单位到期未调整且未达到最低缴费基数2025元的,公积金中心将统一调整到2025元。
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与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收入调整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调后,公积金人均缴存水平相比去年有了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升职工购建住房和还贷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和基础信息核对,对于已办理网上单位业务签约的单位可在网上实施;未办理网上单位业务签约的单位,统一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