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共计减税240亿元。
根据统计,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有216万户,受惠面在90%以上,减免税额51亿元;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700万户,减税189亿元。
税务总局介绍,继2014年10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提高至3万元后,今年以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度升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减税“红包”,受惠面进一步扩大。
作为一家注册资金仅50万元的小微企业,大连鑫能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今年一季度享受到税收优惠2.9万元。大连市国税局副局长吴杰说,今年一季度,大连小微企业减税2.1亿元,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创业的潜力不断得到释放。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导向更加突出。通过扩大优惠范围、简化手续,更多的小微企业被纳入减半征收范围,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