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我工作在太仓,在太仓交的社保,但长期住在常熟,故2013年就办理了长期居外医疗,现在常熟产检,也准备在常熟生产,请问产检和住院生产费用怎么报销?
解答:您好,若参保女职工在异地生育的,在婴儿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每月1-24日工作日)由参保单位携带结婚证、准生证(生育服务卡)、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太仓市职工生育待遇审批表》(表格需生育医院盖章)至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生育报销窗口申报审批。如仍有疑问可拨打53588995医保中心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