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证件试行通过邮政局邮寄送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2月1日起试行免费邮寄。
二、从2015年1月26日起,外国人就业证收费由拿证时收费改为报送资料时收费。
三、当场不能办理的证件试行邮寄,包括:
1.申办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新申办的外国人就业证;
3.新申办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4.申请补办的就业证。
四、当场能办理的证件不能邮寄,包括:
1.网上申报的证件;
2.申请延期的证件;
3.申请资料邮寄到窗口申办的证件;
4.证件相关项目变更的证件;
5.注消的证件;
6.因其它原因无法进行寄送的证件。
五、其他事项:
1.邮寄送达工作是由苏州市邮政局的函证局承办,送达时间可能相对延后至7个工作日。
2.企业在窗口申报资料时,要在报送的表格上清楚准确的填写收件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邮编号。
3.企业可以根据自已的情况,在申报资料时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明确是否需要邮寄送达,需要邮寄送达的,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受理通知书与资料一起报送。
4.各市区入境就业管理机构要及时向相关企业传递信息,宣传此项服务措施。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