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接件后,随即告知该市民,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