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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4-05-06   阅读数量:    
问:我在太仓缴纳的保险,想回南通生产,具体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还有是不是只能报销公立医院的费用,不能报销私立医院的费用?

答:您好,如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的生育女职工,单位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卡(或准生证)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原件、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填写生育待遇审批表(如女职工在异地生育的,需在公立医院,并在生育待遇审批表上填写医院等级并加盖公章),在生育的六个月以内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到人社局生育待遇窗口申请。

回答问题时间:20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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