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回太仓可以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吗?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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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是07年南京农业大学(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生物专业。籍贯是太仓,结婚后办理了南通户口,现在打算回太仓工作,能不能申请引进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吗?是不是必须要与太仓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答:您好,根据《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太政发【2006】94号)第五条相关规定: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太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依据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太仓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与太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太仓缴纳社会保险者;可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将户口迁入太仓。其中,(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您可以申请人才引进。但是必须要与太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才可以办理调档落户手续。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公共事务代理科5352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