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社医保转移的问题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4-04-29
阅读数量:
问:我在太仓交了4年多的医保和社保,公司离职日为1/26 ,现工作换到昆山,请问医保社保需要办理转移吗?若需要,什么日期可办理?
答:您好,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携《劳动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社局社保结算大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大厅业务窗口审核后:(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回答问题时间: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