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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技能人才政策(2011年2月)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4-02-06  阅读次数:  

太仓市高技能人才政策(2011年2月)

1、太仓市高技能人才享受哪些待遇?
答:经申报获评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的,在认定期内享有下列待遇:
(1)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享受5年政府薪酬补贴,技能突出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技能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
(2)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在申报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在经费等方面优先支持。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依据贡献大小,通过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奖励。
(3)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享受太仓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障相关待遇。
(4)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工种),按照管理权限认定技师资格;对原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的,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认定高级技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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