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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合同无效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3-09-23  阅读次数:  

  [案例] 2012年,张某无证驾驶未年检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张某邻居徐某称其“有关系”能“摆平”事故责任认定的事情,并保证张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徐某提出需要张某出钱用以“疏通关系”。经双方协商,张某与徐某签订了委托协议,并支付给徐某8万元费用。
  一段时间后,张某拿到了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死者承担同等责任。此时,张某才知道被徐某骗了。后在张某的多次催促下,徐某出具了一份收到8万元的收条。后张某凭据委托协议、收条两份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委托协议无效、徐某返还8万元费用。

  [解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该协议属无效合同,基于无效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返还,法院遂判决被告徐某返还张某8万元。

  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碰到类似张某这种突发问题时,首先应想到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盲目相信所谓的关系、人情。即使不幸被骗,也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太仓市司法局主办

  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承办

 转自: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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