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阚亚方)记者从市停车管理所获悉,物价部门已下发《关于调整太仓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布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这些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精神,以停放2小时以内、按次收费标准计算,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6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5元;以停放时间1小时以内、按时收费标准计算,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5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4元。非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相比中心城区有所下降。 对于室内停车场来说,不区分一类城区和二类城区,但有高级和普通之分,室内停车场达到高级标准的,按次收费标准为2小时以内每次4元,按时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每辆3元;普通室内停车场,按次收费标准为3小时以内每辆3元,按时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每辆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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