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有尊严需硬措施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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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盛兵
近期出现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工程建筑、交通运输等各个岗位上的劳动者挥汗如雨,他们能否享受到高温津贴?与以往不同的是,发放高温津贴已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给予的一项福利,更是政府强制性的规定: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用人单位如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
如何让劳动者赢得尊严是当前政府部门十分关注的。曾几何时,全社会都把“爱劳动”作为美德进行宣传,在“爱劳动”中无私奉献也成为社会的时尚。而进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之后,劳动就是劳动,在必须生存下去的客观现实面前,它只是一种为了获取报酬的付出。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还是时时处处要求劳动者“无私奉献”式的劳动,无疑是在扼杀劳动者的热情。大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到一个企业的壮大,都仰仗着劳动者的艰辛付出,需要劳动者“爱劳动”,就必须让他们有尊严地劳动。
让劳动者有尊严,离不开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支撑,也离不开法律、制度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体面与尊严不是谁的恩赐,而是劳动者巨大的付出后所应得的。作为政府部门应将“保护劳动者”体现在制度设计中,体现在坚决的执行里。当前,对劳动者的保护,已经从口头上宣传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我市已经形成了以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这些从制度上规范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我省今年将“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定性为违法行为也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让劳动者有尊严,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以切实保障全体劳动者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真正觉得“有尊严”、“有依靠”、“有奔头”。今年高温津贴按四个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我市高温作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是否到位?市人社局监察部门就此开展了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内容包括高温作业环境下的防护措施、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等。可见,我市的政府部门已经闻风而动,将保护劳动者权益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让劳动者有尊严,离不开用人单位的认识再提高、措施更得力。劳动者有没有尊严,关键要看是否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的劳动成为付出与收益对等的劳动、有保障的劳动、可持续发展的劳动、快乐的劳动。今夏,一些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为全体员工发放了毛巾、清凉油等防暑用品,每天为员工准备无限量的冰镇饮料,每天发放一支冷饮以及防暑药品等等。用人单位的人性化举措,的确可以让劳动者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也更能激发劳动者的创造热情。
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劳动需要一定的强硬措施,而企业在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的过程中,劳资关系的和谐、企业发展的兴旺、经济社会的繁荣等良好局面也定会逐渐固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