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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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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杠杆缓解停车难
■停车场管理办法出台
室内停车收费低于室外
□太仓日报记者 阚亚方 实习生 黄韵文
据悉,截至2012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为87062辆,其中一类中心城区拥有量为23260辆。相对应的是,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点共98处,总泊位为2872个,加上中心城区公共建筑配建的68处停车场的5641个泊位,泊车位远不能满足市民实际停车需求。
机动车拥有量成倍增长,“车多位少”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此,7月1日起实施的《太仓市机动车停车场专项管理办法》对停车场所的管理、停车场所收费等细节进行了明确,尝试用价格杠杆缓解停车难。
室内停车场费用相对便宜
是不是城区所有的停车场所都已充分利用?其实不然,记者调查发现,城区道路边的停车位基本没有空置的,几乎所有路内停车场停车资源使用率都居高不下。但华旭广场、南洋广场等城市综合体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却空置情况严重,这些吸纳量强大的停车场所经常处于“吃不饱的状态”。
“目前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3元/次,路外停车收费标准为4元/次,况且路内停车更为方便,为此,驾驶员更愿意将车停放在路内停车场。” 市停车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合新实施的《太仓市机动车停车场专项管理办法》,我市已召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虽然收费标准还没正式出来,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我市将按照“室外停车收费高于室内、路内停车收费高于路外、中心区收费高于非中心区”的原则,推行地区差价、类别差价的停车收费政策。“这也意味着,以后市民停车,选择室内停车场收费将更便宜,停在道路上则收费相对较高。”该负责人表示。
单位车位缓解晚上停车难
我市城区老小区居多,这些小区的停车一直是令市民“头大”的问题。而另一个情况则是,办公场所到了晚上停车资源得不到利用。随着《太仓市机动车停车场专项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我市将鼓励白天停车位供应不足的单位与邻近的夜间停车位不足的住宅区实行停车资源互补。按照“错时配置,就近停放”的原则,通过对邻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相关单位与居住小区等进行联合编组,实行组内停车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盘活停车设施资源。例如,居住小区与同编组单位各自发放进出通行证,可凭通行证在限定时段免费进出对口的单位或者居住小区,来满足白天单位的停车需求和夜间居住小区的停车需求,形成互补。据悉,我市已开始推行这一做法,经市停车管理所协调,部分停车问题严峻的小区已与邻近单位达成了停车资源共享协议。
与此同时,针对居住小区附近夜间停车难现象,市停车管理所还将利用附近支小路科学组织交通,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允许车辆夜间临时停放;建设闲置土地临时停车场,做好闲置土地资源排查利用,视情况建设临时停车场,补充停车泊位供给。
短时停车不再收停车费
不少市民反映,开车到市区买个东西只要几分钟,但停车却要收三四元,而中心城区一些商家将车停在公共停车场上一停就是好久,收费却都是按次来。
“目前我市很多收费停车场(点)是按次计费的,一辆车停10分钟和停一天收费相同,导致一些车辆长时间占据停车位,车位利用率降低。”市停车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实行类别差价、地区差价、等级差价、时间差价。计时单位可以根据停车泊位供给和消费需求,分别采取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推行临时停车免费政策,今后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其他各类停车场(泊位)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收取费用。
公共停车场须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所标志牌,公布监督电话,执行停车收费规定的,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工作人员还得佩戴服务收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