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保险交在太仓,但是在外地分娩,还能到太仓社保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吗?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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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女职工生育保险交在太仓,但是在外地分娩,还能到太仓社保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吗?
答:您好,享受生育待遇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正常为生育职工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职工,生育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3)按照《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连续缴费的。(4)生育时已参加居民医疗并正常缴费的。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享受生育待遇。如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的生育女职工,单位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卡(或准生证)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原件、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填写生育待遇审批表(如女职工在异地生育的,需在公立医院,并在生育待遇审批表上填写医院等级并加盖公章),在生育的六个月以内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到人社局生育待遇窗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