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记者从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苏州市消防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在《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基础上,针对苏州市消防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具有较强的地域特点和操作性。该《条例》制定完善了社会消防管理措施,加强了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根据施工工地现场明火作业火灾多发的现状,规定了从事电焊、气焊(割)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施工现场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当事先办理单位内部审批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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